尊敬的区长:我是一名转业多年的士官【2005.03年】一直没有安置。部队12年多的奉献,现在就像没有爹妈的孩子一样。没人管,没人问。怎么办啊,区长
文新勋同志: 您好!您的信件已由区政府办转交我单位处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兵役法》和长政发[2003]59号《长沙市退役士兵安置暂行办法》的规定:退役安置继续坚持“从哪里来,回哪里去”、“国防义务均衡负担”的原则,对实行安置就业的退役士兵采取分级负责、包干安置和重点安置相结合的办法。中央和省属驻长各系统、各单位,市、区、县(市)各系统、各单位都必须妥善安置本单位子女及配偶在本系统的转业士官。 目前,我区的安置方法是实行以安置就业与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式。父、母亲有单位的拟安置到父、母单位,士官拟安置到配偶单位;父母亲无单位的都实行货币安置或公益性岗位,市内五区均统一执行此安置政策。因此,您的安置问题应由您配偶单位负责。 芙蓉区民政局 2010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