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宁乡县经开区范围内征地拆迁对待农村无房户是怎样安置和补偿的?

2018-6-11 8:50:17发布63次查看
县征地办各位领导好!
我家在农村(经开区),兄弟三个都已分户成家且都为独生子女家庭,父母都已离世,遗留一幢占地面积不足200平米的二层钢混结构房屋给老二照看和居住,老大和老小一直在外务工也有20余年,之前由于政府规划用地不批也不办理建房手续成为当今村上实实在在的无房户!现征地拆迁工作已经开始,针对这种情况,不知政府是如何对待我们这种群体?进行怎样的安置和补偿?按政策货币安置是否是按28.8万/人来补偿?父母的遗产:如房屋是否按拆迁时的同等价格来赔偿?盼答复!

陈立新同志:您好,现就您在县长信箱咨询的“宁乡县经开区范围内征地拆迁对待农村无房户是怎样安置和补偿的?”之问题作如下答复:您父母的房屋遗产,按政策,应由您兄弟三人平等享受。因此,您将不会被作为无房户来拆迁。拆迁过程中,我单位会严格监督,相关部门会按宁乡县现行政策《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长政发(2014)7号)》来执行,您继承父母的房屋同样适用本政策。并且,没有“货币安置按28.8万/人来补偿”这一政策。谢谢。

宁乡征地办 2015-01-17 14:48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