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芙蓉区蔡锷中路两厢棚改已经发布五公告,进入拆迁围挡施工阶段。我司五一路电信大院,难以满足现代电信业务需求,部分房屋已经鉴定为危房;同时办公条件、交通等各方面都不满足需求。特来信咨询申请旧改立项,希望再此建立一栋满足电信业务、办公、商务需求的大楼,并满足项目开发经济需求。特咨询是否满足旧改立项,是在哪个部门申请。盼回复,谢谢。
关于市民季加良先生提出的长沙电信五一路电信大院旧改立项咨询问题信件已收悉,并提出如下回复意见:
1、根据《关于规范棚户区界定标准和审批程序的通知》湘建保【2016】138号,纳入棚改需符合湘建保【2016】138号文件要求,再报长沙市人民政府审批。
2、五一路电信大院为省属单位用地,土地处置需按照省属用地管理方式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
2017年11月27日
东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