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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区长过问一下

2018-6-11 6:06:13发布55次查看
您好区长,我叫吴民是家住长沙都正街小瀛洲6号的,我今年40岁了还没有住房没有正式工作还没结婚,我想自己买套住房结婚可是没有钱所以我想请您过问一下办货币补贴今年还可以吗、不是今年张剑飞市长讲今年还将发放货币补贴吗?我衷心的请求区长帮我过问一下这个事,我真的需要这个补贴来买房而且条件我是绝对可以达到的,我也是刚从劳教所出来没多久的人我真的没办法,我不会写什么信请区长见谅。我上次也谢啦一封信您回啦呵呵呵我真的好感动真的
吴民同志: 您好!您的来信已由区政府办转交我单位处理,现答复如下: 1、从去年9月17号起,按照市住房保障工作局的文件精神,通知区住房保障部门停止向社会办理经济适用房申请货币补贴(以下简称货补)手续,只对政府重点工程、棚改项目中的拆迁住户中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对象办理货补,社会户无政策予以办理货补。 2、根据政策要求,规定在办理申请货补前,必须先取得户口所在地区民政局对其低收入状况的认定,之后方可到辖区户口所在街道、社区办理货补手续。 3、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收入不超过1010元(根据市政府政策,实行动态管理)。 (2)申请家庭成员历史上没有房屋产权交易记录。 (3)必须是无房户(含历史上无产权记录)或住房困难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 (4)申请人是本市城区常住户口者且满5年以上。 (5)申请人是单身须有过婚史且年满30周岁以上者。 符合以上条件者即可先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办理申请货币补贴。我们在办理该手续过程中,从未收取任何费用。 芙蓉区住房保障工作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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