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区长:
您好!
我叫洪可可,女,68岁,在朝阳街办事处工作几十年,直至2001年。因人事改革,提前退休,今天提笔向区长诉说,实在是不得已的情况下打扰您,请您在百忙中耐心细看,我将不胜感激。
因情况比较复杂,我得从头说起:1994年朝阳街集资建房,我集资1万元,在分房时单位调整一套两室一厅(60平方)的旧房分给了我,地址:赤岗村二片12栋503号。此房较复杂:87年单位年轻人要结婚,原书记李凯就委托街道办企业消声除尘设备厂厂长邢特立花7.5万买了三套房子:503、603、703,分别分给了曾理、罗树娟、周石坚。当办事处第二次分房时,这三套房就分给了我(洪可可)、王敏、周正波。由于是邢特立代购,开发商有纠纷,十几年一直未办产权。2011年我实在没办法的情况下,找了当时区委书记钟钢,钟书记亲自下旨,要办事处领导解决,当时是屈书记,炼主任。领导召开了多种形势会议,确认我只有一套房,未参加房改,发了文上报区政府,并要求消声厂邢特立厂长,将产权证办到我们的名下。2012年4月邢厂长才将产权证办好,可是产权证并没办到我们的名下,而是办到企业消声除尘设备厂。这下就更麻烦了,因产权证是企业的,我们三人又是办事处干部,怎么办也行不通,我又多次找领导、邢厂长后决定将我们三人作为消声除尘设备厂的职工,参加房改,发了红头文,街领导李学军书记签字,办事处盖章,将材料送区国资委。当时是余世英主任接待,答应一个星期回复,一星期后说没那么简单,要两个月,两个月后她说材料到后勤中心。到今年我问她时,她说:要街领导拿方案,担担子,一年多回复我的就是这样。街领导又拿了方案,并愿意担担子,余世英还是不肯盖章、签字。因产权处受理我们的材料前,必须国资委要盖章、签字,可余世英主任的回答是:没有这种程序,产权处搞好手续后,报国资委盖章、签字、收钱。我们无可奈何,跑了两个多月,无法解决。现整个手续就卡在这里。我真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非常生气,一个快70岁的退休老太婆,工作几十年,年年先进,享受一套60平米的房子,连产权证都卡在区属部门,我大哭一场,高血压及各种病也随着而来,我真的很气愤,在这种情况下,我特求救于您,请求您能为我作主,解决这个难题,我将千叩万拜,永记您的恩情,望能速回复。
我的各种手续都齐,如需过目,即马上寄来,由于年老,眼睛不行,思路也差,如有陈述不清,请打电话:13272092650 谢谢!
朝阳街办事处退休干部 洪可可
2016年8月5日
朝阳街道退休干部冯可可,因为单位集资房没有办到产权证,写信求助。现在区国资委领导已安排国资委工作人员余世英对接处理此事,并已完成区国资委需要办理的相关程序,预计9月底将能完成所有程序,办理到产权证。
朝阳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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