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8年5月入职长沙星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于08年8月份将我投保,公司于2009年名称变更为湖南车天下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并于09年12月份再次投保,可是直到我于2011年8月辞职,公司都从未交过保险费,我于2011年8月30号找到劳动监察大队,监察大队直到现在对我的事情还未处理好,我知道期限是60天的,我再次找到监察大队,他们的说法我不能接受,说:只能追究车天下的责任,星度公司的责任无法追究,说已经不存在了。实际上所有的变更在工商局都是可以查到的,这个理由我无法接受,假如有法律文书给我过目,我才能接受,这纯粹是想推脱责任。我希望管理部门能为弱势群体说句公道话,好树立你们良好的为民服务的 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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