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为服务于民还是为完成任务?
2018-6-11 1:49:48发布75次查看
尊敬的雨花区区长:您好!
也许您日理万机根本就看不到我的这封信,但是我仍然报以微弱的希望,但愿您能看到这封信。
我是在一家企业上班的普通员工,由于工作的需要每天需要骑电动车上下班,一直以来,我都遵纪守法,从来不闯红灯,不走机动车道,不搭载任何人,在行车速度上也一直保持低速行驶。
然而,8月4日早上8点20分,我在东塘立交桥等红灯的时候,我前面的车都闯过红灯过了韶山路口,我一直在那里等红灯不走,却被当值交警野蛮收车,理由是闯红灯,如果等红灯也算违法,那请问交警法规是否看见红灯必须调头回程??或者交警大队的行为是什么?是服务于民还是为了完成任务抓足够数量的车呢???
都说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地位高,违不违法就是执法部门说了算,这算是法制国家吗?如此野蛮执法,人民群众又有什么有法可依???
这封信不一定您能看到,但希望今后这种抓守法良民的执法不要再出现了。谢谢
市民:
您好!您的来信已经收悉,接到你的来信,我大队工作人员与李先生进行沟通,李先生称自己自西往东行驶,由于东塘路口道路不规则,误闯红灯被交警查扣。民警对李先生讲解了“五类电动车违法行为”需要暂扣车辆,扣车并不是临时起意,而是依法依规处理,并告知其雨花大队会加强路面执法警力的规范化培训,切实地做到依法执法。当事人表示满意,并指出相比于其他交警队,雨花交警在文明执法方面做得更好
感谢您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雨花区交警大队
2017年8月8日
交警大队 2017-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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