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领导您好!
我是雨花区湘府东路长房半岛蓝湾的住户。开放商长房集团现在将楼盘地下-1、-2、-3层车位以7万-10+万不等的价格向业主出售,(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并明确跟业主说“只售不租”,极大损害了业主的利益。
一、法律明确规定:“地下人防车位,产权属于政府,开发商不拥有产权,无法办理产权证,不得出售、附赠,但拥有使用权可以出租获益。”
二、《物业管理条例》和《物权法》中明确说明“停车位首先满足业主需求”。
长房集团利用国家人防工程违法牟利,违背《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的立法宗旨,变相协迫业主购买车位。该行为已经引起小区业主的愤怒!长房号称是一所有“社会道义”的国企,种种做法却让无数业主心寒!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担负起监管义务,维护长房半岛蓝湾业主的合法权益!
市民:
您好!您于11月28日关于长房集团霸王条款小区车位只卖不租的来信我们已经收悉,针对您信中提到的问题回复如下:
我街已于11月26日和泰安社区、国广置业公司、长房物业公司和业主代表就此问题召开协调会,协调会上国广置业公司和长房物业公司已明确提出对于车位会采取两种方式:一是业主购车位使用权;二是业主采取日租方式使用。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单位联系电话:82273301。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圭塘街道办事处
2017年12月11日
圭塘街道 2017-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