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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户口办理问题

2018-6-10 14:28:20发布31次查看
我与前妻唐小红于2004年经流沙河法院判决离婚,2015年与现在的妻子喻小红领证结婚,生有一孩已上户口,因我夫妻长期在外打工,年底回家时间极短,所以一直没时间为我妻办理户口迁移,女方妇女主任多次催促办理,说是不方便管理。2013年11月我委托我妹妹代办,我妹妹跑了好几个地方终于把双方证件办齐了,可老粮仓派出所说证件都齐了,可我前妻户口尚未迁出,必须我亲自办理。后我过年回家亲往办理,办事员又要法院判决生效证明,因我的判决书在建房时不慎丢失,只好租车赶到流沙河法院办理,可法院又说档案已转到县法院,要我去县城办理。并提供了当时主审法官(孟征斌)办公室的号码,后来拨打多次都说其人不在。因为已近春节,所以只好作罢。我想问一下,这个证明真能起决定性作用吗?其他证明就是废纸?办事员的说法是因为我前妻户口没有迁出,但这不是我能办的啊。这件事情能不能让我们少跑点路,钱财浪费不说,时间浪费不少啊!我们每年过年时间都很紧的,能不能帮个忙把事情解决了,真的很感谢

周成华网民:
  您好!请提供您和您前妻的离婚证明到老粮仓派出所办理唐小红的关系变更手续,然后到我局人境大队办理现妻子的户口迁移手续。

宁乡公安局 2015-11-16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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