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本人4月5日就东岸乡杉木11组露天垃圾场严重危害到当地村民生活环境一事发出了第2封求助信,现在不得不又写下第3封信,其原因为此垃圾场虽已部分填埋,但由于当地村委的不作为导致了一系列后果产生:一是环境的污染已严重影响到村民日常生活;二是村民在自发劝阻少数外地人不要乱倒垃圾时产生了口角、打斗苗头;三是本人认为,垃圾的乱丢现象已经严重破坏了杉木村以及整个芙蓉区的形象。为此,为了我们和谐社会,恳请相关领导或职能部门能亲自出面尽快解决此事。
此致
敬礼!
2012.4.20
现就区长信箱处理单上反映的问题作如下回复:
t为整治改善乡村环境,村陆续在组上公共无争议地域设立多个垃圾池,要求村民将垃圾入池,环卫部门定期对垃圾池进行清理,十组、十一组共有公共垃圾池三个。现处于杉木村11组与10组交界莫姓村民处的露天垃圾堆,原系杉木村11组分到户的5户村民的共有水面,自2007年起,周围村民图方便将垃圾陆续倒入水池中,直至今日才造成目前的状况。2010年、2011年曾有村民将该问题反映到村,村主任、城管专干曾组织十组、十一组骨干及周边村民共同协商解决此事,但因涉及户头意见不统一此事作罢。 本次接到街道的督办通知书后,村组织村民小组长和附近村民到现场再次进行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由村委会出资处理裸露垃圾,然后将处理后的场地用土覆盖。二、通过宣传教育请周边住户不再在此场地倾倒垃圾,垃圾在附近入池。三、场地由共有此场地的几户村民承当管理责任,若再出现类似问题责任由他们自行承担。 东岸街道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