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塘中路(市工商局旁)大型违章建筑为什么没人管
2018-6-9 21:50:07发布25次查看
政府天天在喊拆除违章建筑,为什么竹塘中路(市工商局旁)大型违章建筑为什么没人管、没人问,是有内幕吗
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对于您所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位于竹塘路市工商局旁的三栋红色平房,面积约2000平方米。该地原来是一座山,属石马社区筹委会(村)的集体土地,是2000年市工商局购买27亩地后剩下的一个角,被当作垃圾场一直闲置,直到2006年,经石马村两委会研究,同意将该地出租给长青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合同期是2006年8月5日到2014年6月4日),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架管做油漆,气味很重,影响到周围的居民生活。后经石马村、雨新路社区和长青设备租赁公司协商,终止原来合同,延长合同期,该公司转向其它生产,重新签订一份协议。所签合同明确规定,村组出租土地,投资建设全部由租方出资,合同期满后,所有建筑物归村组所有。修建二环线时,征收了石马社区筹委会(村)400余亩地,当时补偿很低,拆迁征地村民自觉服从建设大局,没有半点怨言。二环线通车后,导致石马村民菜地天晴遭干,下雨遭淹,村民生活困难。最后经村民代表会决定,自2000年起,各组将土地集合,整体出租,以维持生计。石马社区筹委会的出租建筑物都属于历史违章建筑,考虑到村民的生活和社会稳定,才形成了目前这样的状况。(以下是石马社区的情况说明)
尊敬的领导:该地块是一宗集体土地,原是一座山,环线修建时村集体开发的,2000年市工商局在我村购买27亩多地,留下一个角,当时某些人将该地块作为垃圾场,村多次去抓过,也发生过冲突,地不成形,也没有人租,直到2006年,长青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来租此地块,经两委会研究,同意出租,当时合同期是2006年8月5日到2014年6月4日止,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架管需做油漆,影响了周围的居民,气味很重,周围居民找到村,后村又拜托雨新路居委会,做了一定的工作;同时,村找长青租赁公司协商,如何解决,经协商该公司转向,延长合同期,经双方协商终止原来协议,重新签订一份协议,村组所有的合同对建筑物这块都有规定,投资建设全部由对方出资,村组土地出租,合同期满后,所有建筑物归村组所有。我们村与其它村情况有所不同,当时环线修建是六边工程,补偿又低,占用了我村400余亩地,没有很好的安置,特别是环线通车后,导致了我村菜地不能作,天晴遭干,下雨就遭淹。我们村和村民代表多次找环线指挥部,只说会解决,一拖就是几年,没有结果,最后经村民代表会决定,我们不能等、靠,只有靠自己,2000年起,各组将各组的土地集合,整体出租。这样维持生计,导致我村、组的建筑物都没有合法的手续,就形成了目前这样的状况,请领导酌情解决。 石马社区筹委会 2013年3月18日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雨花区雨花亭街道
2015年5月20日
雨花亭街道 2015-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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