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区东山街道办侯照村村干部妄视国法的行为
2018-6-9 18:15:08发布76次查看
我们等十人属于侯照村土生土长的村民,生在侯照村,长在侯照村,户口原籍在侯照村,后因读书户籍迁出,毕业时刚好国家改革,不包分配,在诚市没固定工作与住所,属典型三无人员,后根据国家新的户籍政策于2014年7月迁回原籍,合法合规,且村民代表超过6成同意我们享受村民的权利与义务(有村代表的签名),可是侯照村在2014年年终集体经济分红时(每人3000元人民币)却把我们排除在外,多次找村委干部,都蛮横无理拒绝,找区信访办都认为我们合法合规,理当享受相同的待遇,但村干部就是不执行,请政府为我们做个主,纠正侯照村这种无视国法的行为.
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对于您所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所提及的内容,希望您再认真斟酌一下,您投诉中所言根本问题之所在并非户口问题,而是我村集体利益的分配问题,众所周知,是否能享有集体利益分配的原则不是您的户口在不在我村,而是是否为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口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不能划上等号,关于您所提及的您的户口因求学迁出,毕业后未及时将户口迁回我村,而今您的户口转为非农户口已数年(远远超过规定中的毕业后两年内应迁回原籍的期限),且,我村于2015年2月5日召开了全村的三长代表大会,会上就非农户口人员迁入我村是否认可为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而享受集体利益分配事宜进行了大会表决,经表决与会人员一致不赞成,即非农户口人员迁入我村不与认可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不享受我村任何集体利益分配。
此事项的决策决议,并非我村村干部胡作非为,而是进行了充分民主决策的决议结果。对于您的问题,我社区也深表遗憾,但此事经民主决策后还是不能达到您的期望,还请见谅。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雨花区东山街道办事处
2015年3月24日
东山街道 201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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