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调解
2018-6-9 11:05:27发布30次查看
我家人在医院就医,治疗骨折,医院过失造成家人声带瘫痪。想请调解员出面调解。请问流程如何?或者有热线可以咨询吗?
仰丽萍女士:
12月4日接到你替母亲陈焕清同志在雨花区“区长信箱处理事务”中的在线咨询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与联系电话013764343690进行了联系。现答复如下:
一、经我局了解,仰丽萍女士母亲陈焕清同志,因“多处骨折”,在湖南省脑科医院通过 “全身麻醉+气管内插管” 实施手术后,出现“声带瘫痪”。
二、已告知仰丽萍女士: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解决的途径有:第一,医患双方协商解决,或由湖南脑科医院所在的东塘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医患双方进行调解解决。第二,在协商解决和进行调解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一方面,当事人可向当我局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另一方面,医患双方可直接共同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第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束后,医患双方仍不能解决问题,可走法律途径解决。
三、已告知仰丽萍女士,我局将积极支持、配合患方通过合法途径进行解决。
长沙市雨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12月4日
卫计局 201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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