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你好!
我是来来自流沙河的一名退伍军人。在当今各类食品问题层出不穷的时代。本人想在自己的家乡建立一种生态养殖、真正无激素的安全食品。(在我的家乡有一种土鸡,成年鸡体重大概3斤左右,皮肤黝黑,大约在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就有的品种)本人想承包一片山林,加大养殖,让人们真正吃上安全、无污染的肉类食品.但由于本人经济基础目前比较薄弱,希望得到领导的关心及政府的支持,能够批复一种小额无息贷款。(5万-10万左右)以支持在新农村建设中奋斗的人们...
彭孟:
你好!
你通过县长信箱转来的函件已收悉,我局现按政策答复如下:
你在函件中提到希望回乡创业并申请小额贷款,个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具体条件如下:在法定退休年龄内(男不超过57岁/女不超过47岁)、具有我县户口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就业的,其自筹资金不足部分,在个人提供反担保的情况下,可申请小额贷款:
(1)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失业人员;
(2)持军人退出现役有效证件的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3)2007年6月以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4)返乡创业农民工。
如你还有其他疑问,可向我局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731-88981040。
宁乡县人社局
2014年8月1日
宁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07-31 1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