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在您百忙之中打扰您,不好意思,敬请原谅,但中国办事的一些陋习没办法---很多事是小事,但必须要有领导重视才能解决(这对老百姓来说有时也是一种悲哀),天心区木莲路按要求2007年12月31日就应该正式通车,但由于其他原因于2010年4、5月份才基本通车,最主要的是沿线路灯(韶山路大润发超市至万夫路)一直是一个摆设,从来没有亮过,来往行人车辆多,经常发生交通事故(严重的发生了死人事故,交警部门有案可查),现在春节又即将到来,恳请剑飞市长关注关注,给予解决为盼!因为一个人生命是脆弱的!
尊敬的市民:
感谢你的来信,对于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做了相关调查,现回复如下:木莲冲路(芙蓉南路至韶山南路)、万芙路(友谊路至木莲路段)已送电亮灯但未移交给路灯管理所维护。目前我市路灯建设和管理已分开,其建设由市、区两级政府相关部门建设亮灯后,移交我所维护管理,我所不具备建设职能,只承担已竣工投运且移交的路灯设施维护管理。鉴于上述原因我所会立即督促相关建设部门将损坏的路灯修亮。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