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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绕城高速绿带长沙县段一标段建设的几点疑问

2018-1-11 19:11:56发布46次查看
陈市长,您好,
关于黄花镇人民政府4月10日对我之前在问政湖南上信件的回复,在这里我又有了几点新的疑问:
第一,黄花镇人民政府并没有对我之前信件里的第二点做出任何回复.第二点
,绕城高速绿带的修建难道说不是永久性用地的建设,难道说绕城高速绿带以后还要拆除的么?如果说以后要拆除,那现在劳民伤财的修建了干什么? 黄花镇人民政府只是列出了绕城高速绿带修建后的几点益处,而且在回复中政府明确表示租用期限到后由政府负责复垦。黄花镇人民政府回复,环城绿带建设是根据《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环城绿带生态圈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办发〔2015〕25号)和长沙县政府办下发关于印发《长沙市环城绿带生态圈长沙县段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长县政办函〔2016〕1号)文件实施的,上级文件中并未提及建设使用时限问题。在这里我想问的是,绕城高速绿带的建设是基于绕城高速绿带是长沙市建设海绵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修建的,难道说10年以后绕城高速绿带就不需要存在了?或者说长沙市要建设成为海绵城市只是为了响应当前的号召?
第二点,黄花镇人民政府在回复中讲到租用农民的土地以1350元每亩租用,租用期限10年,那就是说这10年里面的通货膨胀损失由农民自己承担?国家的政策是粮食的价格会随着通货膨胀而调整的,农民田地里面出产的粮食产量波动并不大,这10年里面谁能说得清楚?
第三点,我们回龙村竹子屋组住在绕城高速,绕城高速匝道和东八线包围中的有17户,这17户的房屋都起码超过了20年,我家的房子更是已经有了30年。经常性的屋外下大雨,屋内下小雨。我曾想在原有宅基地上重新修建新房子,但黄花镇国土所给我的回复是我们那地方属于双控规区域,新修建房屋的话属于违章建筑。我这里就想问了,政府口口声声说要我们支持政府的工作,政府可以无视双控规区域,而我们这些平民百姓想要一条政策这么难?
第四点,在我收到信件回复之前接到了政府的沟通电话,我在之前问政湖南的留言提到两张绕城高速绿带长沙县一标段的两张招标图纸ls-11.pdf。我们那里有5张图纸,我只提了这两张但竟然有人告诉我招标图纸和施工图纸是不一样的,施工图纸上只有绕城高速匝道边上要修建,而绕城高速边上不修建,但长沙县农林局给的回复是不管农民自愿不自愿绕城高速两厢60米强制范围是必须修建的。
最后,我想说的是,绕城高速绿带的建设我承认确实是一项惠民工程,但并不是牺牲农民部分利益的理由。政府希望农民支持政府工作,应该给的是政策,而不是糊弄。而且我并不认为我是一个刁民。我只是一个普通的80后农民,我只是站在自身的角度说话。
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1、环城绿带建设是根据《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环城绿带生态圈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办发〔2015〕25号)和长沙县政府办下发关于印发《长沙市环城绿带生态圈长沙县段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长县政办函〔2016〕1号)文件实施的,上级文件中并未提及建设使用时限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因长沙县土地承包经营权2026年到期,因此,前期流转期限暂定10年,若10年后,土地没有遇到拆迁等特殊情况,土地经营权仍在组上,将会继续签订流转合同。2、关于土地租赁价格问题,考虑到黄花镇现在的土地流转价格及物价因素,最后议定为1350元/亩。3、关于控规区域建房问题,对于符合原基改建户头,镇国土所已向县国土局申请,待县国土局现场勘查后,再报县人民政府,待县人民政府批复。4、环城绿带建设我镇只收到施工图,在实施流转过程中,以施工图参考,严格按照距离高速红线60米刚性距离进行流转。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大力支持!
黄花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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