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维也纳花城是宁乡县唯一收取业主停车费用的小区,物业公司和开发商为一个老板,不知道什么背景可以让该物业公司进行收费!
关于《县长信箱》“维也纳花城宁乡唯一收取业主停车费”一贴的回复
网友“宁乡人”:
您好!您于2015年3月19日提交《县长信箱》的关于“维也纳花城宁乡唯一收取业主停车费”问题一贴的信访件,我局收悉后,高度重视,组织局属二级单位“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就小区物业停车收费问题答复如下:
纳也维花城小区物业公司(长沙湖泥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由小区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大会聘请并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小区开展物业服务的。小区停车收费是依据宁乡县发改局登记备案并批准的(长价服【2011】162号)收费许可证实行的。而目前,为缓解小区停车难的问题,小区物业停车收费正在向全县各小区进行推广。
如您对小区物业停车收费问题及标准存在疑问,您可致电全国价格监督投诉举报电话进行咨询及投诉。投诉举报电话:12358
专此回复,感谢您的来信。
宁乡县住房保障局
2015年3月30日
宁乡住房保障局 2015-03-19 13: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