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助区长信箱平台咨询:
1、2012年芙蓉区走马楼紧邻湘华宾馆南侧上世纪筒子楼是否会棚改?
2、住房困难户能否申请货补补贴,或者提供经济适用房预申请资格?
3、2012年的住房保障政策可以在哪个公共媒体查询?
走马楼犁头街房屋位于府后街街道走马楼社区,在今年的群众工作“直通车”活动中,我办配合走马楼社区对该地区进行了走访调查。经调查,该地区房屋属于省供销社,共有7栋房屋,住户18户,现常住户仅为2户,其余房屋均为出租房,出租户占总住户数的89%。该房屋为上世纪70年代建成的筒子楼,房屋比较破旧。
按照国务院590号令和相关政策,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该地块目前暂未列入棚改计划,但根据《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审批管理办法》规定,符合下列几点可到相关住房保障部门申请经济适用住房:
1、户口。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符合本市军队转业、退伍安置条件的人员不受此限制)的已婚家庭(含离异或丧偶的单亲家庭)。
2、住房。取得《长沙市家庭住房状况证明》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
3、收入。取得《长沙市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证明》(含《长沙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和《长沙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特此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