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乱收费
2018-6-6 19:16:43发布48次查看
尊敬领导:你好!我要投诉银轩铭誉小区物业——长沙乐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乱收费。我于去年12月份在银轩铭誉小区开发商购买了负二楼93号车位。今天(9月10日)我将车位出租,在物业办理车辆通行证手续时,物业以我不是小区业主为由收取每年1200元管理费(详见附件)。我在购买车位时,开发商没有说不是业主不能买,既然将车位卖给了我,那就说明我也是小区的业主,我就要享受同等业主的权利(服务费每月30元一年360元)。一个车位就打算15个平方,一年收费80元每平方米,谁给他这个权利,在这个法制社会还有人敢这么乱收费,简直就是无法无天。请领导查实后还我一个公道,请求将超过360元的部分840元退还给我。谢谢!
接到投诉后,街道立即派人前往物业公司了解相关情况。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申志芳购买了小区车位,属于本小区业主。物业公司不能以没有购买小区房屋就不是小区业主为理由进行不合理收费,应该按照本小区业主收费标准进行收费,经过多次与物业公司主任邹志勇协商,现物业公司已经同意退回多收费用,并且以后按照本小区业主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同时,街道也跟申志芳本人联系,告知处理结果,申志芳本人表示满意。
侯家塘街道 201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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