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区长您好,我是朝阳街道五一东村小区的居民,我非常迫切、郑重地向您反映关于我们小区餐馆扰民的问题:随着我们社区电脑城的增多以及朝阳新村的改建,我们小区的私人餐馆越来越多。我们不知道在小区内开这种小餐馆是否合法,也不知道仅仅四栋楼就有20多家小餐馆是否合理?更不知道这些小餐馆经过了哪些手续能够被允许在小区内经营?总之,众多的小餐馆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和不便。
一是小餐馆的开设随意改动了房子的建筑格局,本身我们的房子都是七几年起的老房子,现在随意开门的开门、架烟囱的架烟囱,您有空可以来我们小区看看,铁皮烟囱到处都是;
二是餐馆的户外占地经营以及食客的车辆,堵塞了交通要道,严重妨碍了我们的出行,更不用说起火了,消防车能不能进来的问题,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三是餐馆无序经营,从中午11点一直到晚上凌晨1、2点都还在经营,食客喝酒、大声喧哗、开车进出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休息,同时由于餐馆的不断开设,造成我们小区的人员环境十分复杂,给我们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麻烦。
以上三个问题是目前最为让我们无法忍受的方面,我们多次向社区反映都没有任何效果,同时我们还写信给你建议过,但我们不知道您是没收到还是什么其他原因,我们反映的问题没有任何改善及回复。我们并不想通过找电视台记者曝光或者向更上一层政府反映来解决这些问题,只希望区长您引起重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我们的生存环境,不要等到出了大问题再来补救。再次诚恳地请您重视、处理,感激不尽!
同志;
您好!您的信件已转交我单位处理,现答复如下:
收到来信后,我街道迅速联合城管执法中队、环保、工商等部门对该处的所有小餐馆进行检查,对没有安装油烟净化器的小餐馆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安装净化器,减少对居民的油烟和噪音污染,直至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同时,对餐馆经营者进行了说服教育,要求其文明经营,不得店外经营、无序经营。近期,我街道城管办联合执法中队对该处店外经营开展了一系列的专项整治,保证了该处道路的畅通。目前正在整改中,我街道城管办将对其进行监督,坚决制止扰民行为。
芙蓉区朝阳街道办事处
2011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