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内容不公开】
网民王富致信市长信箱反映《不结算工资工伤医药费并被辞退》的问题,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王富自称在宁乡县剑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从事钣金工作时受伤。在受伤后,王富应当向我局工伤保险中心申请工伤认定,如被认定为工伤,宁乡县剑锋服务有限公司应当承担王富工伤期间住院医疗费及其他工伤待遇;如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则在王富的医疗期间,宁乡县剑锋服务有限公司应当承担住院医疗费及医疗期工资等医疗待遇。在王富的医疗期结束前,宁乡县剑锋服务有限公司作出的辞退王富的行为不具备有法律效力。
2018年1月25日,经宁乡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核实,宁乡县剑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还拖欠王富做事的工资4500元没有发放。经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督促,该公司于2018年1月29日下午将拖欠的4500元做事的工资支付给王富本人,并写了承诺书,承诺受伤的事情另行商谈。若双方就受伤事情协商不成,建议王富寻求法律援助。(宁乡市法律援助中心地址:宁乡市政府会议中心旁,联系电话:0731—88980750。)
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29日
宁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1-25 1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