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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老粮仓政府和石清村村委以租代征,破坏土地结构

2018-6-5 19:16:39发布59次查看
尊敬的县长:
我是老粮仓镇石清村的村民,我要投诉老粮仓镇政府和石清村村委!
娄益高速宁乡老粮仓段,已经划定红线区域,老百姓都接受了,但是镇政府强行划定红线外一座山建设预制场,说是国土局颁布了文件的(我多次找其查看相关批文未见答复)!这座山上有我们耕种了几十年的茶树,整个组每年的茶叶全部由这座山提供!山下有池塘、十多亩农田,镇政府和村委实行以租代征,良田水塘2000一亩,旱地1000多一亩从老百姓手中租赁,说是三年以后恢复,但是国土管理法上不是明确写着基本农田要受到保护,临时租用有审批手续也不得超过两年吗?我感觉镇政府不但没有为百姓谋利,还在拿老百姓的利益公饱私囊!更有甚者,联合派出所出警说是行政执法,扬言租也得租不租也要租,进行联合震慑!而且镇政府人员和村委多次提及预制场以后恢复的可能性为零,一座山推成了平地,进行水泥硬化,破坏了土地结构,他们丈量说是按照水平面积丈量,这是在愚弄老百姓!敬请县政府核实并为老百姓伸张正义!强烈要求查处相关人员!

 
您好,接到反映的问题我镇迅速组织工作人员调查核实,现就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     红线外所提的为娄益高速公路梁场拌和场(信访人指的预制场),是进行高速公路建设中必须要的建设场地,项目是省高管局、娄益公司根据施工设计明确要求要建设的,用地在30亩以上,经国土部门批准后使用,项目正在报批中。
二、     项目涉及土地现状:
1、         涉及水田3亩,但不是基本农田,是一般水田,按政策租金三年8800元每亩。
2、         涉及旱土3亩多,其中荒废弃耕1亩多,按政策租金6000元每亩。
3、         涉及水塘一口近0.7亩,租金标准按水田计算
4、         涉及茶园近5亩,但多是竹木丛生,多年未培植管理,基本无经济效益。但仍按经济林百分之百计算,按政策三年租金15400元每亩。
5、         涉及林地近6亩,其中有人造林近3亩,废弃茶土1亩多,其余的都是茅草地。但考虑到平衡,但仍按经济林百分之八十计算,按政策三年租金13860元每亩。
6、         涉及工矿用地近12亩,原来是集体用地或者茶园,但几十年前已以低廉的价格租与当地一村民挖山洗沙,变成一块不毛之地。2012年整治砂场,县人大在此植树还林7亩多。将严格按政策标准操作。
三、     关于耕地复垦都是有相关政策规定的,严格按相关政策落实,不影响群众利益。
至于面积的丈量,都是用gps测亩仪测量的,准确率是非常高的,如果群众有怀疑,可以申请复核。

宁乡老粮仓镇人民政府 2014-05-13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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