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内容不公开】
关于《县长信箱》“宁乡金满地关门”的回复
网民“苏”:
你好!你于2015年12月16日提交《县长信箱》的关于反映“宁乡金满地物业混乱,请求更换物业公司”的信访问题,我局收悉后,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来信中提出的“要求更换物业公司”的问题。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物业公司的新聘及选聘问题需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实施。目前,金满地现业主委员会与开发企业之间存在矛盾,我局物管中心会同县玉潭街道办事处组织香山社区、金满地业主委员会、金盾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召开了多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金满地物业的相关问题,但开发企业与现任业主委员会成员之间的矛盾重重,现业主委员会提出集体辞职的决定。依照相关程序,经研究决定,同意业主委员会集体辞职并通过其提前换届选举的申请,并于2015年12月21日成立了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筹备小组,目前已按相关规定程序正在积极筹备中,业主委员会在组织换届选举期间仍将履行其相关职责。
2、关于来信中提出的物业服务费价格问题。
物业企业是通过公开的招投标程序中标,以市场调节价每平米10.88元中标,经业主大会同意由业主委员会与金满地地下商业城物业公司金盾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进行了公示,属市场行为。
3、关于物业公司强行关闭商场问题。
我局物管中心对物业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物业企业加强服务,严禁乱作为行为的发生,不得发生强行关门现象,如发生物业服务纠纷,应积极向当地社区报告,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予以协调解决。
宁乡县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服务监督电话0731-87819218。
宁乡县住房保障局
2015年12月30日
宁乡住房保障局 2015-12-16 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