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首先感谢您的回信,感谢荷花街道人员和社区片警的协调工作,辛苦了!
关于街道答复的大润发超市已请区疾控中心测了噪音为56db,能否上传测试结果?我们对测试结果存疑!请问测试点在什么地方?跟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22337—2008》第3.2条的定义,住宅属于噪声敏感建筑物。第4.1.2条规定:在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处测量的结果不能如实反映其对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影响程度的情况下,噪声测量应在可能受影响的敏感建筑物窗外1m处进行。56db不能如实反映噪声对我们的严重影响!因此我们认为,噪声的测试点应在我们20栋居民及21栋居民的家中窗外1m处进行!超市方出具的结果明显不能令人信服。
能否请区长信箱领导将我们的投诉转至相关环保部门?或者需要我们自行向环保部门申请噪声测试?请领导指示!谢谢!
接到居民反映“大润发噪声测试结果疑问”区长信箱信件后,局领导高度重视,责成环境监察大队调查处理。经查,被投诉单位为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即大润发超市人民东路店),位于芙蓉区人民东路与万家丽路交界处西北角。该超市证照齐全,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该超市在商场楼顶设立了一处排油烟管道,抽油烟设备开启后引发管道振动并产生噪声而导致居民投诉。
大润发超市属市管单位。12月21日,长沙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检测,设备开启时,西侧边界噪声涉嫌超标,北侧边界噪声未超标。执法人员下达环境现场监察文书,责令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在12月31日前进行整改,采取隔音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我局配合市环境监察支队对该起投诉进行了调处。
对于辖区服务业经营单位,我局依照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监督管理,对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予以支持,对违反环保法律和标准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
特此回复
长沙市芙蓉区环境保护局
2012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