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家中留守老人反应,我家九十年代由于当时建设的菜地围墙,以及一处雨棚由于近段时间县长挂帅需要进行美化整治而需要拆除,现做如下投诉与建议:
1、我家围墙及雨棚建设年代久远,当时尚未有任何此类不允许建设要求,并且我方在土地使用证上均由菜地等资料,这么多年以来,历经几任县领导变迁,均无异议,为何现在要拆,而且美其名曰影响市容,为何县政府要美化市容市貌,不投资将其美化,不问清风皂白一拆了之;
2、根据我们了解,此次整治只针对容易看到的建筑,对方认为不美观就发通知拆迁,并且通知上写07年后的临时建筑需要拆除,我家建筑90年代就有,为何你们不做认真详细调查,凭主观意识就下通知,而我家附近很多违章建筑你们却视而不见,是不是存在行政乱作为嫌疑,或者有和私情为何不一视同仁;
3、根据家人反应,当时我家的建筑以前县里检查美化等,要求我们进行过美化,我们也为了县域经济发展,配合县委建设,自筹资金进行了整改,尽力达到你们的要求,为何现在你们过来没有提供任何一句就通知说拆就要拆,损失只赔偿50元、平方,根据国家法律,是否合适,我方将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如若强拆,我方将保留上访,告知媒体,扩散事态的权利,
周建军:
您好!您的投诉“关于宁乡县拆迁行政乱作为的事情投诉”已收悉!
经查,对于您家九十年代建设的菜地围墙和雨棚要进行拆除,是由于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为加快新型城镇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县城管局、国土局、县规划局等部门依法对喇叭口广场周边范围(以319国道、创业大道、楚沩路、宁韶路为载体向四面延伸)内,道路、广场可视范围内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影响观瞻的户外广告、门店招牌全部拆除;将破旧屋立面进行整洁、清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监督与支持。
宁乡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5-05-18 2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