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在我们小区众多业主的努力下,我们小区的物业在我们小区门外树立了一个“东门尚苑”的门头招牌。避免了来客因为找不到小区而误入才子佳郡的尴尬!但是招牌树立了2天,芙蓉区城管局就责令我们拆除。
我们小区一直处于一个尴尬的地位。我们位置属于芙蓉区,但是楼盘又属于长沙县。我们小区门口是出了名的脏乱差,车辆乱停乱靠,之前也没有规范的管理。我们小区业主一直努力想要改善我们的生活环境,所以我们非常欢迎相关部门能协助我们管理好我们的小区的门面。
我们希望这个门头的招牌还是能够让我们设立,如果现有的位置不能树立门头招牌,希望能指导我们改正,在哪里可以树立,而且能让小区外的人一眼能够找到、辨认。再就是我们小区入口的小摊小贩能够让他们规矩地在合法的时间、地段营业,不占用人行道。最最重要的是乱停乱靠的车辆,占用了行车道和人行道,阻挡了行人和来往车辆的视线,对小区业主人生安全造成了很大的威胁!
感谢领导的理解、支持和协助!
我大队于5月17日接到贵室“关于东门尚苑小区招牌无理由拆除问题”信访交办件后,立即责成马坡岭中队对问题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5月6日,马坡岭街道收到城管数字化管理平台派遣的“东门尚苑在星沙大道旁在占道、占绿广告牌匾”数字化案件,要求街道于5月17日15时前处置完成。5月8日10时45分和5月9日15时28分,街道均以该楼盘属于长沙县管辖为由申请回退,市城管数字化平台认为信息上报无误,属于芙蓉区采集管理范围。5月12日,马坡岭中队执法人员通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要求其自行整改或拆除。5月16日14点26分,街道办事处组织城管中队、城管办人员按照数字化案件的要求,将该小区立在星沙大道旁的占道占绿广告招牌予以拆除。5月16日16时23分,市平台同意结案。
接到该信访案件后,我大队安排执法人员与信访投诉人取得联系,调查了解情况。经沟通,信访投诉人对执法工作表示理解,正在申请广告招牌设置审批许可。
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2017年5月23日
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