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区招考工作人员地域问题
2018-6-4 22:19:12发布52次查看
尊敬的领导,
您好!
在此次社区招考,对于进入面试但又未入围的考生, 采取面谈的一个补录方式,考官在面谈中有问到考生住哪里。 当考生回答住处后, 考官对考生直接说:“你住的太远了,而且这个问题很具体。” 从考官话中得知,她是希望招聘住在东塘社区附近的考生。 这样是否有失公平公正呢? 那当初在招考通知里就可以提示考生要考虑到交通的因素,谨慎报考。
第二点,像公务员补录一般都是采取有高分到低分补录。 那么是否可以建议社区补录也像公务员补录那样,采取高分到低分的补录呢?
谢谢, 如我的建议有不当之处,请谅解。
此致
敬礼
市民:
你好!非常感谢你参加我街组织的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考试。
我街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招聘人员数7名,并对入围的7名考生进行了公示,并未补录入围人员。因街道机关本着节省开支的原则,想利用本次招考信息库,聘用几名人员,并根据岗位匹配要求,以双方共同协商为原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即可,无需按成绩排名。针对你在信件中提到的“因你住得太远,而被排除在外”的说法,街道不予认可,街道组织面谈并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拟聘用人员中,其中就有居住外地的,也有居住在河西的,“住得远”不构成街道聘用人员的拒绝理由。
再次感谢你对东塘街道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东塘街道 2016-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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