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的各位领导,不好意思,打搅了,我是没有办法才到这里来写下我痛苦的一页,再不帮我,我都要睡马路了。
我把情况具体说一下,在几年前,我在别人手上买了一套二手房,结果那人耍赖,最后法院判了下来,房子归我,还要归还我的十五万元,我是借了钱来打官司呀,原本以为官司赢了可以还钱了,结果法院不能强制执行,难道那人有关系可以让法院判下的结果不予执行吗?天理何在,国法何存。我没有后台,没有背景,只有法院的一张判决书,我只想要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领导,我要申请强制执行,帮帮我,我无能为力了。能联系我吗?
已与来信者联系,事件正在进一步解决当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