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我叫胡海岸,联系电话15084827568,宁乡县金洲乡泉塘村九组成员。因97年入学长沙农校(中专)户别转为非农家庭户口,2004年户籍转回农村后,单独立户,户别为居民家庭户口。成家后因妻子也是中专毕业生,连带小孩也成了非农户口。即全家庭成员户别都为非农业家庭户口。家庭中成人无成员有固定工作单位(毕业后未曾有任何工作安置),现全家户口地址为湖南省宁乡县金洲乡泉塘村九组4-1号,并长住,已领取独生子女证,小孩就读当地小学。请问我这种情况可否在征得村民小组及村级同意下申领建房证、土地使用证。假如征拆又将如何安置。像我这样的农村中的城镇人在医疗、保险方面有何政策。
宁乡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关于我镇泉塘村九组胡海岸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1、关于是否可以申请领取建房证、土地使用证的问题,因户口是非农性质,根据国土法规定,非农户口不可以领取集体用地土地使用证。
2、关于拆迁如何安置的问题,在拆迁时只要本人能提供住房保障局的无房证明和相关没有享受国家住房公积金的证明,就可以进行安置。
3、关于医疗保险的问题,可以在乡镇购买城镇医疗保险。
金洲镇人民政府
2015年7月14日
宁乡金洲镇人民政府 2015-07-08 19: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