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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拴除我的信件?

2018-1-9 11:56:06发布30次查看
区政府领导:
我对西湖办事处的回复很气愤。
关于对长政督信函[2009]53号信访问题的回复
谭新春,男,现年39岁,湖南沅江人,于1992年大学毕业自谋职业到岳麓山乡茶场村电工厂工作。1994年,该厂厂长张芝林将其作为企业技术人员引进,通过岳麓山乡为其办理了户口迁移手续,挂靠落户于茶场村六组,但未通过该村民组的同意。
2000年,市政工程二环线征用茶场村六组土地,依据村规民约,茶场村六组村民不同意外来挂靠户享受本地原籍村民征地补偿待遇,同种情况在长沙市征地拆迁过程中比较普遍存在,相关补偿政策也不支持此情况发放征地补偿款。因此谭新春未能得到村民小组发放的征地补偿费。该同志的问题已经上诉到人民法院,法院拒绝受理,他没有到街道来反映过情况,我们将耐心做好思想工作,确保该同志能理解。
西湖街道办事处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1.当年我落户茶场是按郊区政策落户
2.2000年征收补偿我找过当时办事处及村支两委领导(领导无法落实,要我放弃)
3.茶场村“挂靠落户”人员和村组签有落户协议(放弃土地收益,我没有和村组签订任何协议)
4.我爱人是茶场村6组本地人,我已建房在当地生活了十几年,我凭什么是“挂靠户”?
5.茶场6组现在不同意我分土地补偿款,就说我是“挂靠户”,就说当时落户未通过6组村民同意(怎么个同意法?反对吗?)
6.迁移户口是我本人办理,根本没有挂靠之事
7.办事处同志,请落实我到底是正常落户还是“挂靠户”,什么是“挂靠户”?
当事人:谭新春13974802050
2009年2月10日
关于对长政督信函[2009]439号问题的情况说明
2009年4月7日,长沙市岳麓区西湖街道茶场村谭新春通过网上市长信箱,反映了对西湖街道办事处的长政督信函[2009]53号信访问题的回复不满。根据这一情况,我街组织了人员对谭新春反映的问题再次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信访人的基本情况、信访问题的背景及原由信访人谭新春,男,现年39岁,户籍湖南沅江。1992年大学毕业后自谋职业到原岳麓山乡茶场村电工厂工作。1994年,该厂厂长张芝林将其作为企业技术人员引进,并通过原岳麓山乡为其办理了户口迁移手续,挂靠落户于茶场村六组。2000年,市政工程二环线征用茶场村六组土地,依据该组村民讨论并制定的村规民约,外来挂靠户不能享受本地原籍村民征地补偿待遇分配,因此谭新春未能得到村民小组发放的征地补偿费。 二、反映的问题及调查核实的情况 信访人的主要诉求是: 1、户口性质的认定,即自己不是挂靠户; 2、既然不是挂靠户,即应该享受与茶场村六组原籍村民同等的待遇。 三、结论及建议 通过调查,我们认为: 1、谭新春1994年的户口迁移未经过茶场村六组村民及茶场村委会的同意,而是直接挂在茶场村六组。村民自订的村规民约不认可。 2、同种情况在长沙市征地拆迁过程中比较普遍,经过村民集体讨论并通过的村规民约中也不支持此类户口人员享受集体利益的分配。 3、该同志的问题已经上诉到人民法院,建议该同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问题。
西湖街道办事处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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