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您好,不知道这份投诉您是否能看到,我楼上1007正在装修,此时已经在进门口的走廊左边(采光井)私自加宽了两米,用于做住房,由于挡住了光,所以我厨房已经没有阳光,对于这个问题我已经向物业反映了,但是并没有得到处理,我楼上自认为这样做没有安全隐患,且你们管不到这么宽,其实我觉得你们也处理不了,因为他会不待见你们的。
我局接到区政府督查室交办关于东业上城业主反映至区长信箱的信件后,安排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16年8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与马坡岭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到东业上城嘉苑5栋2单元1007号进行现场查勘。了解到,东业上城嘉苑5栋2单元1007号业主曹燕,2016年7月初开始对房屋进行装修,施工中,在入户门北侧2米处安装一扇不锈钢格子门,封闭公共通道占为已有;在入户门通道东侧采光井占用1.7米×1.8米的面积,隔成小房间。
该业主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局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于2016年8月5日前恢复原貌。至今,当事人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其陈述的理由是,该小区类似情况很多,要整改的话,大家都按恢复原貌的要求整改。
据初步统计,东业上城嘉苑违规搭建雨棚69户、外墙防护窗突出56户、占用公共区域15户、天井处私自延伸搭建房间4户。
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我局针对装修人侵占公共空间行为只有责令改正的权限,无强制执行权,无法进一步的处理该投诉。
下一步处理建议:在区政府领导下,区政府办督查室协调区城管局、区城乡建设局和区规划分局联合给东业上城嘉苑存在违法装修行为的住户统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住户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恢复原貌。如业主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由区城管局牵头,组织区城乡建设局、区公安分局、区规划分局和马坡岭街道办事处等单位采取联合执法行动,强制拆除。
附件:1.现场检查笔录复印件
2.责令改正通知书复印件
3.现场取证照片
4.《关于东业上城小区违章搭建事宜的函》复印件
长沙市芙蓉区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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