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林镇华鑫市村一化工厂违法生产稀释剂和固化剂等化学试剂,该试剂含有剧毒,工厂生产产生的废气废水没有经过净化消毒处理,肆意乱排,对周围的环境产生严重的危害,当地村民的身心健康受到威胁。工厂附近的很多居民在近期出现了一系列如皮肤瘙痒,眼部浮肿,头晕头痛等不良症状。本组村民集体向厂家提出抗议,厂家口头承诺不再继续进行生产,但经常在深夜偷偷进行生产。村民多次向公安部门,工商部门,环境部门进行反映,但至今没有得到理想的答复。工商局调查显示,该厂没有合法的经营证件,且产品均为假冒伪劣产品,但并未对厂家负责人进行处理,对厂房进行查封。此事关系着周围几百人的生命健康,希望县长能够对此重视,并对此事进行彻查,给当地村民一个健康生活的美丽家园。
仇素平,你好!你反映“违反化工厂肆意排放,损人利己,何人来管?”的问题已收悉,我镇高度重视,在4月15日接到督办工单后,立即派负责我镇由主管负责领导带队对相关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和核实,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1、此厂原“花明楼化学试剂厂”于1977年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时由湖南省化工厅安置知青所建,生产无水乙醇及95%乙醇及其他化学试剂,并分装部分化学试剂产品。于2006年与湖南师范大学化工学院试剂厂合并组建成“湖南四达世纪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各项手续都已办齐并处于有效合法状况(见附件)。
2、企业由于与地方村民的关系处理上,从试剂厂到简单分包,从原班人马到租赁转换,一直处于相对不和谐状况,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双方协调承诺费用未满意到位。
3、长期以来,部分村民无端反对,该厂被迫停产至2015年7月,其后将该厂房租赁给一刘姓老板,主分装汽车用剂、稀释剂和汽车防冻液系列产品,无任何跑、滤、排、废等,县相关部门(环保局等)多次驻场核查都未发现违法违规生产现象,并也告知相关村民。
4、目前。该厂所承租方已于2016年3月31日全部撤出该厂,目前处于无限期停产状况。
5、4月18日中午,镇工作人员和县环保局工作人员一道与您和对工厂反映较大的周边住户进行了深入沟通交谈,并进行了详细解释说明,相关户主表示比较满意,并和县局以及镇政府搭建了良好的日常监督沟通渠道,便于对工厂进行实时监督。
宁乡道林镇人民政府 2016-04-03 11: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