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县长:您好!愿您在百忙之中帮勤奋的劳动者维护劳动利益。公司名称:湖南恒瀚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地址:宁乡县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洲大道37(金洲大桥西创业大厦对面),我于2014年5月27日入职此公司,但此公司从未正常发放过工资,因此我于2014年12月提交辞职申请并于2015年3月初离职,但我的工资到现在还未完全结清(含2015年1月至3月份工资),按公司规定离职者3天内结清离职员工工资,3月中旬我询问过公司人力资源部夏经理,他承诺我3月底打入我账号。3月底我又一次询问人力资源部夏经理并给予我答复是清明节前打入我账号,直至清明节4月5号询问又给我答复4月10日前打入我账号,我再一次相信,现在已经是4月11日,我从4月10日下午起人力资源部夏经理就不再接我的电话,今天我又打公司内部固话0731-88981896转801,可还是未解决我的工资问题,对于这样一个不讲诚信的企业,我实在是无法忍受,因此,烦请县长大人关心、关注下我这个勤苦的劳动者,让我所付出的劳动能得到应有的回报,不甚感谢!如有结果烦请第一时间通知到我,谢谢!
佘女士:
你好!你在县长信箱的投诉件我局阅悉,现答复如下。我局于4月13日上午看到你的网上投诉后,马上同恒瀚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电话联系,了解了情况,要求公司尽快足额支付你的工资。之后,我们又多次联系和督促公司方面最好是当天把拖欠的工资落实到位。下午,恒瀚公司相关负责人复电我局,财务已经把工资打到你的账户。我们即电话告知你,要你去查账。当晚,你查账后复电我们,证实公司拖欠你的工资已经足额发放到了你的账户上。至此,你的问题已经得到解决。以后,你如有涉及我局职能的问题,欢迎你咨询。
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14日
宁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04-10 2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