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内容不公开】
周亚知同志:
你好!你在县长信箱反映的“为什么考编制后要补缴以前社保”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诉求
你自述2011年毕业后将档案放在宁乡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人事代理。2014年6月参加了我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考试并顺利考入宁乡县第三人民医院。你在2011年7月至2014年7月期间没有购买社保,现我局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中心要求你补缴2011年7月至2014年7月的养老保险。你本人希望了解需要补缴社保的原因和有关政策。
二、具体答复
由于你毕业后把人事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人事代理,按相关政策你参加工作的时间被认定为2011年8月。同时,你考编之前工作的三年期间均没有购买社保,所以你社保账户的建立时间为2014年8月。因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认定你参加工作的时间和单位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中心为你建立账户的时间不一致,所以要求你补缴2011年7月至2014年7月期间的养老保险费用。
根据2009年省人事厅文件的规定,参加人事代理的人员必须从进行人事代理的时间开始认定参工时间,因此你的参工时间已在我县工资福利系统中认定为2011年8月,无法进行更改。建议你尽快到我局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中心补缴2011年7月至2014年7月的养老保险费用。
我局工作人员已第一时间向长沙市人社局反映了你的情况,目前市局养老保险关系处正查找文件,我们将在拿到文件后进行详细的说明。
我局工作人员已与你进行了电话沟通,耐心说明具体情况,希望你能够理解。
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5日
宁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04-24 18: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