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沩东新城翰德大学项目拆迁户,本人户主,房屋已拆,补偿款已到账。关于拆迁款中户外设施项目,根据长政发〔2014〕7号)标准:1.按合法建筑面积100元/平方计算;2.每户按人口数6000元/人计算,独生子女的凭计部门的《独生子女证》增加6000元。3.以上两项合计4口之家(含独生子女优待)包干补偿不超过4万元,5口之家包干补偿不超过5万元,6口之家及6口以上包干补偿不超过6万元。文件中按人口数计算项并未注明户口性质。而该项给我户的补偿款中,按人口数计算项只按农业人口数*6000计算,非农户口的没有计算。参照宁乡县国土局官网上安置方案公告的其他项目,发现一个问题,除了沩东新城的拆迁项目,其他项目中关于户外设施补偿项中,非农户口(非大学生回原籍,失地社保类,退役军人类)都按6000元/人予以计算。请相关部门给予解释。
经核实,向县长信箱反映情况的是历经铺村丁竹清,为沩东新城瀚德学校项目拆迁户。该户有家庭人口6人,独生子女证1本,其中农业人口2人,非农人口3人,独生子女证各按0.5人计算。在此次拆迁过程中,该户室外设施补偿是按2.5人的农业人口计算的,而按现行拆迁政策,室外设施补偿由两部分组成,按合法面积100元/平方加家庭人口6000元/人进行包干补偿。目前,正在对该批次拆迁进行清理,室外设施补偿将按相关政策进行补偿。
宁乡历经铺街道政府 2016-07-04 19: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