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诉湖南馨雅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拖欠工资 不按常理出牌
2018-6-1 10:06:10发布26次查看
见信好:
我叫杨波,江西高安人,2016年05月19日入职于湖南馨雅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公司位于雨花区环保中路188号国际企业中心,于2016年07月04日离职该公司,应聘岗位项目管理部项目经理。因在试用期间发现公司运作模式不适合自身定位发展,决定辞职。入职商谈薪资结构为最低8000元/月,签署试用期合同标准为一年十万。入职后十天左右时间曾要求将薪资写入合同内,但人事回复为公司每个人合同模板都一样,不会因你一个人进行改变。商谈工资期间,人事人员说每个月只发点基本生活费(不是所谓的基本工资)试用期发3000,转正4100,剩余部分年底结算。当初因考虑公司距离老家江西高安相对较近,接受了所谓的3000每月生活费的要求。
现本人已从该公司离职,其当初承诺的每月20日为发薪日,截止目前07月27日只按3000元每月进行发放(且发薪时间基本每月均会往后拖延),严重侵犯本人自身权益,且驻项目工地期间,周六日都在工地进行上班。
现本人已重新物色新工作,不在长沙地区,不能书面申请劳动仲裁,有电子版作为证据支撑,不知该如何进行处理。本人实名联系电话15270053579
请相关人员解答。谢谢
经我局工作人员与杨先生取得联系,将与杨先生原公司领导钟先生(13212618416)了解到的情况进行介绍,双方反应的问题有异,建议杨先生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杨先生现在在北京工作,无法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请杨先生在有效期内适当的时候来长沙处理。杨先生对此表示理解接受,对我局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表示满意。
人社局 2016-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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