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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拆迁房屋为什么断水断电

2018-6-1 7:30:32发布25次查看

我是高桥街道友谊村九组村民,家有需拆迁安置房屋一栋,分别属于我、我妹妹、我父亲三个户头,本人已于2016年5月签署友谊村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但补偿款一直未到位,我妹妹和我父亲并未签署,由于周边房屋于今年6月份拆迁,把本人房屋水电全部截断至今尚未恢复,请问政府,这样做合理合法吗?


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现场调查核实,何东峰于2016年5月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后,一直未将房屋交给指挥部进行拆除。故拆迁补偿款不能进行发放。妹妹何玄静属于四属户,无独立合法产权,只能进行高层安置,父亲户口不在我村,不能在我村进行拆迁安置。何东峰从2016年1月起一直未居住在此,原用于租佃,现已无人居住。社区没有断其水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指导,并请理解支持。
   特此回复!
                        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办事处
                                  2016年10月13日

高桥街道 201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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