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县领导,我是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双凫铺镇麦田乡粟溪村吕仙坪组的村民,今年五月,我邻居无故闯入我家中,将我八十二岁高龄的老奶奶打倒在地 ,导致奶奶右股粉碎性骨折,从事发至今,对方在舆论的压力下才垫付了5500块钱的医药费,并且现在已经逃逸,派出所和村干部根本不管不顾,我们要求一个说法,一个结果!求尊敬的领导帮帮我们
高先生:
您好,经调查,关于“八十岁的奶奶被人打了,村上干部和派出所置之不理”一事情况不实。2015年5月25日早上6点左右,双凫铺镇粟溪村吕仙坪组村民高文的母亲(来信中的80岁老奶奶)与其邻居潘晚成的妻子喻氏(50岁左右)因双方发生争执,导致高文的母亲右大腿严重骨折。事件发生后,高文的母亲被立即送往县三医院进行治疗,潘家先行支付1500元医药费。
此事发生后,双凫铺镇综治办、派出所及粟溪村村干部曾多次进行上门做工作,并于5月28日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结果如下:
1、潘家出预付医药费4000元(不包含先行支付的1500元);
2、4000元医药费用完后,由高家自己负责治疗;
3、如双方再要医药费用的,可通过法律手段,各自打官司,走司法途径;
4、其它护理费用高文自负;
5、根据情况再看结果报医药发票,还用于治疗费用。
上述调解的相关会议记录已保存,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现肇事方在家并未外出,并非您所说的已经逃逸。关于再增加医药费的问题,镇、村干部又多次上门进行调解,双方均未达成一致意见,我们建议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宁乡双凫铺镇人民政府 2015-07-07 1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