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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户拆迁与按置问题

2018-5-31 0:33:48发布28次查看
尊敬的县领导:
您好。我是一位80后,因读宁乡师范,当时国家号召需把户口转入学校,后就一直在外地打工,也没有固定工作,跑过上海,昆山,南京等地,至2012年后回长沙,也无固定工作。因07年一代身份证到期,需全部统一用二代,当时把户口转回老家原籍再办理的二代身份证,一直结婚生小孩时上户口,才知道自己户口为非农村户口,但地址与小时候一模一样。现在家乡搞开发,政策确告诉我们,一直生活在农村我确什么都没有,包括以前所谓的30年不变的土地,安置等相关政策,包括我小孩,老婆户口转入我名下,也成了非农户。今年30了,至今未了解非农户口所订议的含义,请问国家对我类户口也有什么优惠政策没有,感觉现在自己就是个三等公民,城市不是城市人,农村不是农村人,朋友如听说你非农户口呀,都会说你是个傻b,但这也非我愿呀。请问贵领导,家里拆迁征收,依国家政策法律我能得到什么,能有补偿吗?及非农户在工作,生活中也有可利的政策帮助没有?谢谢。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就您反映的事情答复如下:
根据派出所出示的您的户籍信息,您于2007年自宁乡师范毕业,同年12月18日户口由玉潭镇派出所转入回龙铺镇派出所,落非农业集体户口;2012年8月28日,统一变更为为非农业家庭户口。按照现行户籍政策,非农业家庭户口无法再转为农业户口。按照相关拆迁征收政策,非农业户口已迁出本地农业集体经济,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不享受宅基地及相关征地安置补偿。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您与我镇工作人员联系,联系方式:0731-87941198。

宁乡回龙铺镇人民政府 2015-03-27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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