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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彻底解决土地纠纷,合理收购幼儿园

2018-5-30 19:51:41发布17次查看
湖南省宁乡县人民政府:
我是宁乡县大成桥镇超民幼儿园的法人代表彭超民。2005年9月,大成桥镇人民政府、梅鸣村民委员会与本人签订建设用地协议,协议约定梅鸣村中间组尖仑山10亩土地使用权卖给本人建设大成桥乡幼教及老年活动中心,该项目为大成桥镇招商引资项目。经不懈努力和苦心经营,超民幼儿园经营规模和社会效益都为当地的幼教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2006年2月建成正式招生,自2005年至2007年相继取得了各项审批手续:如规划许可、立项批文、国土林业用地许可、办学许可、消防、社会团体登记、税务、法人登记等等,是一所民办示范性幼儿园,经常代表宁乡县学前教育接受上级检查,得到了各级的好评!


彭超民同志,感谢您为大成桥教育事业所做出的贡献。您所反映的情况已收悉,大成桥镇人民政府服从法院判决,不回避存在的问题,同时已与你方以及梅鸣村中间组分别进行积极磋商,一是要想方设法确保500余幼儿在安全舒适的教育条件下准时入学,二是秉承公平公正、依法依规的原则积极协调各方利益,支持各项合法诉求,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请本着对学生负责,对自己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与政府保持良性互动,共同解决当前问题。

宁乡大成桥镇人民政府 2014-01-19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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