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夫妻于8月25日晚八点在花明楼幸福大道散步,因为道路没有开放路灯,被车撞飞,丈夫已经死亡,我也被撞成重伤,而肇事者却跑了。跟花明楼政府相关同志反应情况,一是为什么不开放路灯,二是为什么道路不设置人行道,反应的两条他们不予置之。恳请上级领导督促政府公务人员为民办实事。
成淑兰女士,您好。对于您家庭的遭遇我们深表同情。关于您所映的花明楼镇幸福大道,为双向四车道,路宽32米,其中机动车道14米, 两侧绿化带3.5米,人行道5.5米,因此,幸福大道不设置人行道的说法并不属实。另外,关于路灯的问题,花明楼镇干道上的路灯,包括中国结灯饰和led灯带,均于每晚19点开放,直至0点关闭;若有路灯损坏,请向政府报告,一边尽快维修。
最后,请各位居民夜晚出行或者散步时尽量走人行道,避开路灯受损或路况不佳的路段,确保人身安全。
宁乡花明楼镇人民政府 2014-09-04 16: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