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7月9号到天心分局办理港澳通行证,因为要7月底才出去,我想有这么长时间无需加急,至于邮寄更没必要,我家就在附近自己拿挺方便。我的同事和我同一天办理,我办完离开时她还在办理。同事交了邮寄费,21.5元,没有加急。同事分别于18号和20号拿到了通行证。而我的回执上注明的预约日期是7月27号。我产生了第一个疑问,为什么一个邮寄能产生一个多星期的时间差,或者说21.5元产生了一个多星期的时间差。
今天(27号)上午我在开会,下午我去到天心局拿证,被告知证没有到,我急了,当时就是由这个办证时间来确定29号出行的,27号又是周末,也就是明天根本不可能拿到证。我要求见领导,出来一个着便装的女子,后来知道是黄副大队长,她没理我伸出来的手(不知是出于不屑还是戒备,但我想无论哪一种都是不正常的),要我直接说事情。我提出了三个问题:第一就是为什么21.5元产生了那么长的时间差;第二就是如果如他们所说邮政快递就是加急,那为什么还有加急费,为什么不直接把邮政费改为加急费;第三为什么我们同事与我同一天办理、回执上也是同一天取证,他已经于前一天取到了证,而我们却不能。黄副大队长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只强调回执上的日期只是预约日期,不代表承诺。还说现在是办证高峰,都会往后推迟,而且办证是省厅,他们也没有办法。事实是我的同事也在省厅办证,为什么人家没推迟我们却需要推迟。如果他们代表的天心局自己给出的时间都不能算数,那还有什么东西可以算数。黄副大队长说这是体制问题,当然导致这个结果肯定是体制出现问题了,但为这个问题买单的却是我们普通老百姓,因为旅行社说了房子已经定好了,钱也付了,损失得由我承担了!黄副大队长说我可以投诉,可以去法院告,我先投诉看看吧。
十分感谢您的良好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加以改进,并将此问题反馈天心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