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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城捆绑销售

2018-5-29 16:21:20发布39次查看

本人于2017年7月份购买了长沙市雨花区中航城小区2017年6月底开盘的13#栋复式楼商品房一套。销售人员告知,想要购买此商品房,必须缴纳五万块钱的搭板费,此举严重涉及捆绑搭售,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公平竞争法第十二条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此前,同类型3#,9#栋均无此项费用,且开发商免费为业主搭板,而在长沙市政府出台限购,限价政策时,开发商违背政府意愿,为了自己的利益,将此项赠品强加于消费者头上。如果说,搭板是赠品,随开发商意愿是否赠送,而只能买了赠品才有资格购买商品那应该是极度不合理的吧。在经过大家投诉举报后,开发商假意愿意与我们沟通协商,但是需要签订保密协议,而每一条都是不平等条约,方方面面利益指向自己。因为,我们13#栋业主的投诉,今天下午开盘的12#栋开发商有所收敛,便又不敢再收取搭板费,如果,收搭板费没有违规,有钱不赚他又何必做贼心虚呢?请,领导调查取证,为我们讨回一个公道,还我们辛苦钱。


市民:
   您好!您于11月29日关于长沙市雨花区中航城小区捆绑搭售搭板费的来信我们已经收悉,针对您信中提到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查证:该楼盘由湖南中锴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目前所售房源于2017年6月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号:2017-0168),周边在售的楼盘还有中建嘉和城、南城首府、博长山水香颐等楼盘在售。在楼盘营销中心,湖南中锴置业有限公司对所售商品房的价格进行了公示。房屋改造费用(搭板费)的收费主体是中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购房人在购买房屋时与该公司签订了《委托装修前改造协议》,协议对房屋改造费用(搭板费)进行了约定(根据面积的大小收取5-7万元),有业主签字确认。我局认为:湖南中锴置业有限公司对所售房源在营销中心按照长沙市发改委监制的价格进行了公示并以公示价格进行销售,没有向购房人收取房款之外的款项,同时中航城所售楼盘并非该地段唯一楼盘,消费者具有充分选择权。经调查,湖南中锴置业有限公司履行了商品房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未发现价格违法行为。所收取的房屋改造费用(搭板费),是购房人与中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自愿签订《委托装修前改造协议》后收取的,协议对改造价格进行了约定,是签约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其销售行为没有违反相关的价格法律,此次举报不予立案,举报办结。
   但其行为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条款,建议您向工商部门反映。经我局与开发商多次协调,开发商同意,如业主同意开发商为其搭板,则业主缴纳相应的费用,如业主不同意由开发商为其搭板,开发商则退还前期收取的搭板费用。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单位联系电话:82880371。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长沙市雨花区发改局
         2017年12月8日

发改局 2017-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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