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宁乡县灰汤镇文化局不放开审批

2018-5-29 11:55:01发布83次查看
宁乡县文化局不放开灰汤镇的网吧审批
他说的理由是灰汤有一个连锁网吧,有一个政策保护期,一年内都不能办理,但是我去长沙文化局咨询了,根本没有这个政策。而且灰汤的这个所谓连锁网吧根本没有开业,地方租了最少8个月了,听说场地已经转让给了灰汤一个本地网吧,其他地方都可以办理,就唯独灰汤不行。
我想要一个确切的回复,如果不存在这个政策,我再去咨询还不通过,我就要发在揭发控告版块了

尊敬的的喻瑞先生(女士):您好!
您的来信(9394)已由县长信箱转发我局,现将您反映的“宁乡县灰汤镇文化局不放开审批”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的行政许可机关是长沙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只负责网吧场地的勘查、材料初审和转报服务。
二、目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文化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7、10条规定、法定准入条件是第8、9条规定;长沙为全国网吧长效管理试点地区之一,先后执行长办发[2007]48号文件和长办发[2009]75号等系列文件;文化部、工商总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执法监督、完善管理政策、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文市发[2014]41号和《文化部关于推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文市发[2014]42号文件要求,为推动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发展连锁经营。长沙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题研究、印发了《关于完善和调整我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管理政策等问题的会议纪要》(长网管办纪要[2014]001号文件,为试点探索转型升级新模式,保持行业政策连续性,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部分连锁公司已经实施连片连锁整合经营的区域,在2015年12月31日前,原则上继续保持原有连锁试点模式,促进上网服务行业的转型升级。
三、关于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的行政审批许可工作,我局将依法按照程序规定和许可机关的安排履行转报服务,推动我县网络文化产业的繁荣有序发展。此回复若与国家新颁发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法规和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新颁发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准。
衷心感谢您对我县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的关心、关注与支持,我局将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服务。
此复

宁乡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2015-03-21 11:10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