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切实保障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利益

2018-5-28 16:52:06发布43次查看
区长:
您好!
今天冒着大雨我前往区住房保障局领取廉租房申请表,进入大厅,负责廉租房事宜的女工作人员态度却很是冷漠。她询问完申请人和家庭成员人数之后,便问我们家收入情况,我告诉她 ,我的父亲每月有养老金一千多元,母亲没有收入,姐姐收入是三千元左右,我的收入是一千五百元,她回答这样的收入达不到标准,必须家庭月平均收入低于一千零五十才能符合申请资格。我告诉她我们家是无房户,靠租房度日,她便很不耐烦的回答说,就算没有房子也不能申请,不是满足一个政策条件就可以申请的,必须每条满足才能申请,你觉得要求不合理,你就去问国家,这是国家定的政策……话语中透露出及其的不耐烦与鄙夷。
请问区长:为什么要用这样冰冷的条条框框堵死求助人的唯一出路,如果我们有能力买房或者租住更好的房子,我们会来求助吗?作为土生土长的长沙人,我们一家四口租住在十来平米的破旧平房内,夏天没有空调热死人,雨天四处漏雨愁死人,这还不够惨,一定要一家四口人工资只够吃糠喝稀才够惨,才能有资格申请廉租房吗?虽然我们家四口人一个月收入有六千元,但是这六千元可以在长沙买得起房吗?我的父亲已经67岁,年迈多病,母亲52岁,因为眩晕症工作不了,也没有养老保险金,这样的条件下,你们还要求说人均比一千零五十的标准高,所以不能申请廉租房,即便是我现在辞职不工作,申请成功了一年后复审一旦发现我有工作有经济来源了,就要将我们一家四口迁出,这算是保证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利益吗?还是想告诉所有想申请廉租房的人:你如果想要申请廉租房,就请你在没房的基础上更没有收入同时也不能有工作或者只能做低于每月一千零五十的工作? 询问过程中,作为国家的工作人员,理应是服务人民,帮助人民解决问题的,但是我从头到尾都没有看出那个女子有任何帮助的态度,反而是不耐烦与高姿态,这样的服务以后我们还敢去申请廉租房吗?
烦请区长给我们这些买不起房又没能力改善自身条件的低收入人群一个答复!!
   我局对芙蓉区政府督查室转区长信箱信件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局5月6日收到信件所反映的情况后,5月7日立即与投诉对象进行了电话联系,并约定进行了当面交谈。通过沟通了解到该投诉对象一家四人,分别为父母和俩女儿,父母年龄分别为67岁和52岁,俩女儿年龄分别为26和25岁,均未婚,全家为长沙市户口。现父母无工作,但父亲有养老金每月1700元-1800元左右。俩女儿做临时工,月收入分别为3000元左右和1500左右。2001年因拆迁安置了一套50㎡私房,由于家庭经济困难,于2008年将该房变卖,以维持全家的生活和俩个女儿上学费用。至今全家靠租房过日,现希望能申请廉租住房。在沟通中,我局已将原保障性住房政策和长政函【2014】74号新政策以及申请的条件进行了详细地解释和说明。
    由于投诉对象是在4月17日来我局咨询申请廉租住房的,执行的是《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2011】49号)文件,根据该文件规定,认定收入标准为人均月收入低于1010元。因此,该户在5月份之前申请廉租住房因收入超标,暂不符合申请廉租住房条件。但根据5月1日起执行的《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住房保障准入标准的通知》(长政函【2014】74号)文件,收入标准由原来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010元/月.人调整为低于1893元/月.人。
    因此,根据目前保障性住房政策和该户家庭情况,现该户符合住房保障政策,并已在我局领取了申请审批表和申请告知单等相关资料。在所有申请证明资料齐全后,再到我局按政策规定予以审核。
    我局通过与投诉对象当面交谈,投诉对象对我局接待服务工作态度,以及对住房保障政策和住房保障申请程序的解释工作表示十分满意。
    特此回复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