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雨花区人社局刘**仲裁员与李*劳动仲裁员不作为

2018-5-27 21:33:18发布38次查看

本人及同事于3月15日向雨花区人社局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事由清晰,证据充分。3月20日仲裁庭接受我方申请并发给我们开庭通知函。案件于4月25日开庭,仲裁结束后,李姓仲裁员单独与对方所请辩护律师一起在庭内聊天,本人及同事在门外听到对方律师诋毁侮辱申请人人格。
更重要的是:根据劳动仲裁相关法规,仲裁庭本应于5月20日前出具裁决书,我方多次催促,李姓仲裁员均以案件多为由,恶意拖时间。第一次说要一个月,之后说再要等一两个星期,如今时间已至6月,早已过了审理期限,对方却迟迟不肯出裁决书。
被申请方也以此为威胁,说会通过律师找关系,想尽个各种办法拖我们,除非我们撤销申请。
综上,我们怀疑李姓仲裁员与被申请方利益勾连,估计拖延,不作为!


 市民:
   您好!您的来信已经收悉! 经与市民联系,得知市民已经领取了裁决书。市民对我局的工作表示理解。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雨花区人社局
2017年6月21

人社局 2017-06-07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