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聘教师权益谁来保障?
2018-5-26 21:13:29发布109次查看
本人2016年8月至2017年8月在雨花区一所小学当临聘教师,担任一年级语文老师兼班主任。2017年8月底考入其他区教师,故离职。但至离职以后便没有收到2017年7、8月份的临聘教师工资,除此之外,到现在为止只收到过学校发给老师的半年(2016年9月-2017年1月)的年终津贴,2017年2月至2017年8月应得年终津贴到至今还没有发。咨询了原学校领导,领导说看教育局怎么规定,本人想咨询一下,难道就是因为不在雨花区工作了,那之前在雨花区付出,和应得的权益都不算数了吗?临聘教师在学校里的各方面待遇本来就低人一等,与在职教师同工不同酬,现在连这么一点点工资也会克扣掉吗?故此咨询,盼回复。
市民:
您好!您于3月26日关于“临聘教师权益谁来保障”的来信我们已经收悉,针对您信中提到的问题回复如下:
区教育局的工作人员已电话与市民取得联系,向当事人进行了解释说明,当事人回复满意。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单位联系,电话:0731-85880212。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
2018年3月30日
教育局 2018-03-26
该用户其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