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白马桥兴隆苑兴隆夜宵,门面在兴隆苑一栋下面,油烟未经任何处理直排至小区内,夜宵油烟大,楼上住户根本不敢开窗,而且 就算不开窗也呛人得很,而且晚上经营到凌晨五点,喝酒了的客户在下面大吵大闹,噪音严重扰民,按法规规定,小区内门面不得经营夜宵、餐饮等行业,敬请环保、城管部门查处!
李一龙:
您好!您的留言“白马桥兴隆苑兴隆夜宵油烟、噪音扰民”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7月15日,我局白马桥分局执法队员黄克文、何国强等到达现场,经查,“白马桥兴隆苑兴隆夜宵油烟、噪音扰民”的问题投诉情况属实,该店位于宁乡县白马桥乡龙江路与东五街路口兴隆苑1栋,店名“兴隆夜宵”证照齐全,经营了一个多月,店主姓谢。
二、处置情况
接投诉后,我局执法队员多次上门均未找到当事人谢某,通过电话与当事人谢某取得联系,执法队员要求当事人停止店外经营夜宵行为,并对油烟排放采取改正措施。15日晚上,执法队员再次登门找到当事人,向其下达了《宁城责字【2015】白马桥分局第172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到我局白马桥分局接受调查询问。当事人谢某承诺不再在店外经营夜宵,并马上采取措施改善油烟排放问题。
16日晚上,执法队员对其进行复查,发现当事人已无店外经营夜宵行为,油烟排放问题也采取了改正措施。
后段,我局将加大对该路段的巡查力度,为市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监督和支持
宁乡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5年7月17日
宁乡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5-07-14 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