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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生摆地摊被赶咨询

2018-5-26 14:23:23发布10次查看
尊敬的领导,
本人大学毕业后,因一直未找到理想的工作,想摆摆地摊补贴生活用,但宁乡的城管部门和某些地点的管理部门管理严格,不准许摆摊。个人摆的物品都是无包装的小玩意,不污染环境也不制造垃圾,更不危害社会治安。最近新闻里李总理说要优化全国的创业环境,我相信我们的县政府也会有相关的条款出来。我想咨询的是,我能不能在相关部门备案或者办理相关证件来实现我的小小愿望。我会切实遵守规则,也希望能得到支持,谢谢!
此致
敬礼
何晓宁
20150504

 
网友何晓宁:
您好!您的留言《大学毕业生摆地摊被赶咨询》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根据《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主要街道的大中小学校门前,禁止摆摊设点。《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人行道、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公共广场、绿地等场所从事设摊经营、兜售、揽工等活动。
2、为有序规范城区经营秩序,我局暂未对城区内各类摊点进行审批,也没有划定集中摆摊区域。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监督与支持。

宁乡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5-05-04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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