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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的损失应由政府买单

2018-5-26 12:17:33发布25次查看
区长同志:这件事情在2011年6月5日就发生在我家里,家里小偷对我家里洗劫了一空,由于上次的社区提升改造把龙柏路80小院围墙拆除后出现了一场对我自身财产达到四万元的损失,不知道是上天还是政府要这么来惩罚我。本事情我已经当晚报案并报芙蓉区刑侦队立案,绝非谎言。原本工程未结束就没见到晚上巡视人员,很容易让小偷得手,当晚去派出所查监控时被告之我所在的区域看不到,我当时问了以后有没有就不知道了,火星社区那么大光靠监控能有作用嘛,监控由谁来看,谁来负责都没有明确。现在的改造工程在防盗上有几点不妥,第一:护窗应该安装在窗洞内,防盗窗凸出来安装好让小偷拉着上层的防盗窗行走,空调水管、煤气、自来水管安装的位置不合理,便于小偷上下爬。本人查阅了相关图纸,原本龙柏路80号小院拆除原围墙后要重新恢复新围墙,为了社区停车问题就可以占用小院独立用地嘛..原来本院小区发传单的人都不能进来,现在是什么样的人都可以来,以后本院的社会稳定将让人惊慌呀! 请区长尽快答复作为独立小院的合法公民的财产赔偿和原有设施的恢复...我们将用法律来悍卫自己的权力。。。
同志:
您好!您的来信已由区政府办转交我单位处理,现答复如下:
在此次宜居社区建设试点期间,为了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宜居建设火星指挥部不仅将全街电视监控系统增加到230余个,而且每个楼道加装了对讲式防盗门。居民原有护窗也不是简单的拆除,而是更换成既美观又防盗的隐形护窗,巡防工作也将由物业公司接管,高密度、多途径的防控措施提升了社区安全防范水平。对于您所反映的情况,我街道将迅速调查核实情况,一定会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
芙蓉区火星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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